衢州调整涉陕西省、河南省、浙江省部分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陕西省、河南省和浙江省疫情形势变化,根据省防控办工作提示,经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报请市指挥部同意,对上述地区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以下调整。
一、陕西省
1.对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路街道、长安区郭杜街道、高新区鱼化寨街道和细柳街道、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道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西安市碑林区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14+7”或“2+14”健康管理措施。
二、河南省
1.对郑州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高新区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商丘市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14+7”或“3+11”健康管理措施。
三、浙江省
对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湖区留下街道(包括西溪医院)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3+11”或“2+14”健康管理措施。
疫情风险地区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来源:健康衢州
编辑:姜丰
审核:朱定
终审:陆剑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