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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政府:无照收购再生资源最高可罚50万元


时间:2008-4-29 8:51:24

   浙江在线04月29日讯 如果被查到无照经营的回收站有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隐患的,将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昨天,杭州市政府宣布:市贸易局、城管、工商、公安、交警等各部门将联合开展再生资源(废旧品)回收整治。

  将统一监制并发放流动收购人员的服装、上岗证。新登记人员须在市区有固定住址。流动收购人员不得播放高音喇叭,也不得在住地乱堆、乱放再生资源,不得在道路上晾晒和分拣收购来的废旧物资。

  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有照经营的回收企业,如违规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及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将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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