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领科技集团公司董事长陈伍胜这两天忙坏了,刚在一场海外知识产权官司中胜诉的他,又要接受媒体采访,又要接待大批来访咨询者。记者联系上他时,他直“抱怨”:“还没来得及喝杯小酒庆祝哩!”
这场跟美国莱伏顿公司长达三年的官司,耗费了他大量精力,也使他几乎成了“美国法律通”。陈伍胜说,希望自己的诉讼经验能够被更多国内中小企业主知道,让他们在今后遇到类似问题时有所准备。
中小企业集中的浙江,随着企业向海外发展,一起又一起扑朔迷离的知识产权诉讼也随之而来。浙江的通领科技、贝发文具等公司,都遭遇过类似非善意的诉讼,记者请他们介绍海外企业恶意运用“知识产权”大棒的各种花样,以及国内企业的应对方法。
通领科技:1200天,艰难维权路
总部位于浙江温州的通领科技依靠自主创新,拥有以GFCI(漏电保护器)为主的6个系列产品,全部销往美国等北美国家——那些国家强制推行GFCI安全装置,形成了每年30亿美元的巨大市场。这个市场二十多年来一直由包括莱伏顿在内的4家著名美国企业占领。通领凭借产品性价比高的优势,市场占有率迅速上升,引起了莱伏顿公司的关注。
从2004年4月起,莱伏顿公司分别在美国新墨西哥州、佛罗里达州、加州等地方法院起诉通领科技的4家经销商。曾经把GFCI产品送美国律师事务所作针对莱伏顿公司专利的不侵权法律评估的陈伍胜,很明白这是人家为了商业利益滥用知识产权保护,但他还是心有顾虑:如果主动介入诉讼,意味着要花费几百万美元的资金、经历漫长的等待;如果置之不理,经销商必然放弃代理通领的产品,意味着陈伍胜要失去整个美国市场。权衡了三天三夜后,他决定积极应诉。
2004年10月6日,通领公司选择向美国新墨西哥州地方联邦法院提出了两个司法动议:①停止对销售通领GFCI产品的其他经销商提起诉讼;②将莱伏顿在其它几个州状告通领的案件合并到美国新墨西哥州地方联邦法院统一审理。法院同意了这两个动议。
官司进入到实质性的调查阶段,由于莱伏顿公司百般阻挠,使用一切手段拖延时间,使案件陷入了漫长的等待期。2007年7月10日,美国法院终于判决陈伍胜胜诉。这是中美知识产权官司中,美国法院下达的第一份中国企业完胜的判决书。
贝发集团:100多万美元换回5亿元市场
2004年,是浙江贝发集团进军美国市场的门槛年。那年,贝发生产的记号笔以自有品牌进入了沃尔玛超市、办公伙伴等美国主流市场,不到两个月,销量就超过了美国第一大制笔企业美国Sanford公司,引起了他们的关注。
正当贝发集团总裁邱智铭为新产品一进美国市场就取得如此佳绩而开心的时候,他收到了从美国漂洋过海飞来的诉讼文件。因为笔的“长相”相似,Sanford公司一纸诉状,指控包括贝发集团在内的12家记号笔生产企业,侵犯了其“商业外观”。
来者不善,邱智铭马上召集高层召开紧急会议。“对方分明是在实行贸易保护,因为他们的笔以美国雪茄为原形,而我们的笔以宝塔为原形,根本是两个概念。可笔毕竟是笔,不可能做成正方形或菱形才不叫侵权吧?”
应诉还是不应诉?
当时,贝发在美国市场销售的笔一年只有2000多万美元,其中牵涉到可能侵权的笔销售额才80多万美元。而打一场跨国官司,至少要花两三百万美元。
“尽管没有任何经验,没有百分百的把握,但不应诉就代表我们默认了侵权,而且将放弃整个美国市场。这个门槛必须跨过去。”邱智铭决定应诉。
按照正常程序,调查至少要延续1年,但4个月后事情发生了转机。Sanford公司主动向贝发提出庭外和解的要求。2004年11月29日,贝发公司负责人专程赴美,与Sanford公司的高层开始了和解谈判,谈判从30日早上9点一直持续到下午5点。Sanford公司同意贝发公司可以在不改变所有涉案产品的外形、尺寸的前提下,继续在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范围内销售自己的产品。而为了表示和解的诚意,贝发方面也主动提出改变部分记号笔的笔杆颜色,使之与Sanford的笔杆颜色区别更加突出。就此,中美两国最大的制笔企业终于愉快地握手言和。
尽管结果还算圆满,这场官司也让贝发消耗了100多万美元。不过这样的代价是值得的,去年,贝发在美国市场的笔类销售总额已经达到了5亿元。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