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30日电 “旧房变新房,是我们好几代人都盼望的大好事,我们同意拆迁。”72岁的孟大坤举手表示赞同村里的方案。“以后能住上新房,村里的经济能得到发展,我们一定配合杨江公路的立面改造工程,同意拆迁。”村民陈木水也举手表示同意。3月22日晚,绍兴县杨汛桥镇麒麟村的400多位村民聚在一起,就杨江公路麒麟村路段的立面改造工程涉及村民的房屋拆迁工作进行当场表决。
这是绍兴县农村推行”一事一议”制度中的一个镜头。为改善村庄面貌,麒麟村两委会提出了立面改造的提议,通过后,村里投资170万元对6.5万余平方米的外墙进行了粉刷。工程开展过程中,没有一个村民提出异议。
在新农村建设中,绍兴县针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困难、主体模糊、村民依赖心强的状况,去年出台了《绍兴县村级筹资筹劳“一事一议”暂行办法》,对村民直接受益的村内公益事业,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大家的事情大家议、大家的事情大家办”,此举从制度上解决了集中群众力量建设村级公益事业的问题,使该县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当家人”,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据介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指对村内水利基础建设、村级道路桥梁修建、农户饮用水工程建设、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保洁、村级文化文明建设、土地流转租赁等集体生产和公益所需的资金或劳务,由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并由村两委会负责实施。绍兴县农办主任胡张尧说:“这是一项解决村级大事、要事、难事等重大事务的有效途径,是提升村民主自治、民主管理的有效载体,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主题平台。”
通过“一事一议”,村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知情权得到落实,都能自觉地支持村里的公益项目建设。绍兴县平水镇同康村是一个偏僻的山村,村民孙忠德一听说村里同庆公路马上要启动,第一个上山砍伐被征用土地上的毛竹,他深有感触地说:“同庆公路是一条让我们致富的路,是同康人自己要造,我们不能拖后腿。”
据统计,去年底,绍兴县共有59个村、79只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开展“一事一议”,共向农户筹集资金426.5万元,占总投入资金的13.1%,极大地推进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据不完全统计,该县今年计划有84个村、97只项目开展“一事一议”,计划筹资筹劳569万元。(绍兴日报 作者:骆尚木 赵建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