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绍兴市红光纺织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陈主任忙得不可开交。日前,公司作出决定,给进厂两年以上的“老”员工发放工龄工资,要求办公室尽快拿出符合政策标准的“老”员工名单。这家经营纺织、服装业的民营企业,有员工1000多人。
按照新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进厂两年以上的员工都可以在领取月工资的基础上享受发放工龄工资的待遇。其中,工龄两年的发月工资的4%,3年的发6%,4年的发8%,5年及以上的员工发10%。陈主任说,仅此一项,公司每年将多支出200万元。
红光公司为何不惜百万巨资给员工发放工龄工资?原来,公司是为了“留住技术好的‘老’员工”。作为纺织、服装企业,公司最需要的是两年以上的熟练工。
记者了解到,在绍兴市民企中,使用发放工龄工资、提高最低工资等激励机制挽留农民工的现象非常普遍。对于这一现象,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看似只是企业推行的一项人性化管理措施,但实际上与现在全国范围内一些企业遭遇“民工荒”的大背景不无关系。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这位官员认为,应对“民工荒”主要还得靠企业和市场,归根结底,福利待遇是吸引民工的最具说服力的因素,给民工发放工龄工资,无疑是一种具有积极意义的尝试。
来源:浙江日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