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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警方率先对嫖娼分类处理


时间:2004-2-13 10:07:13

       2月4日金华市公安局在所辖区域内探索性地推出新的细划裁量标准,确定卖淫嫖娼界限,规范执法行为。据悉,这一新标准出台在全国尚属首例。
       长期以来,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是公安民警办案中经常行使的一项权力,但由于自由裁量的空间幅度较大,处罚时人为的干扰因素较多,“人情案”、“关系案”、“油水案”往往因此发生,本地人与外地人、熟悉的与不熟悉的、打过招呼的与未打过招呼的之间量罚的不平等,导致一些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有意见。
    熟悉的人之间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卖淫嫖娼?卖淫嫖娼应不应该拘留?过去在对待此类问题的认定和处罚,存在一定的模糊认识和争议。金华警方针对这种情况推出试行的新标准,严格区分通奸、非法同居与卖淫嫖娼的界限,禁止对熟悉人员之间通奸关系或非法同居关系按卖淫嫖娼处理。对卖淫嫖娼行为的处罚自由裁量空间进行合理分割,将违法行为分为几个档次,每个档次给予不同的认定和量罚。
    据悉,警方推出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明确了卖淫嫖娼界限,有利于杜绝民警执法中随意裁量和裁量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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