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将进行实习交流,双方1月19日签订了有关协议。
据了解,香港特区政府与杭州市政府将派两地中、高级公务员开展实习交流,交流期限为2004年至2006年底,每年安排一次,每次时间为3个月至6个月。两地每年各自选派不超过5名公务员参与实习交流。(据《浙江日报》/邵子江)
信息录入:qz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