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计委获悉,备受关注的2003年市区经济适用房价格已确定。
据介绍,市区一类地段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为每平方米1950元,超享受标准面积执行商品住宅价格为每平方米2600元,附属杂物间标准面积10平方米内部分价格为每平方米975元,超过10平方米的价格为每平方米2600元。二类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为每平方米1700元,超享受标准面积执行商品住宅价格为每平方米2350元;附属杂物间标准面积10平方米内部分价格为每平方米850元,超过10平方米的价格为每平方米2350元。
经济适用房的楼层差价、朝向差价按整幢(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在销售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据了解,市区一、二类地段是参照《丽水市区2003年住宅拆迁地段等级划分图》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