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公共交通车型分为豪华型和普通型,豪华型票价1.5元/人·次,普通型票价1元/人·次。这是近日市政府经研究批复确定的。
此前,市计委召开了物价听证会,听取了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并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丽水市区公交票价方案的请示》。市政府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经研究,就丽水市区公交票价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批复。
批复中规定,月票价格分两类:A类为限时限人的月票,价格为40元/人·月(限乘80次,当月有效,本人使用);B类为不限时限人的月票,价格按票价面值的80%计收。
批复还规定,每一名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10厘米的儿童乘坐公交车;盲人、肢体残疾人和持《特困残疾人优惠证》的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低保对象凭《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到市公交公司办理乘车卡,凭卡免费乘坐公交车;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身份证或老年人优待证优惠乘坐公交车,豪华型、普通型公交车优惠票价均为0.5元/人·次。批复还要求,公交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车厢的醒目位置张贴本车次的价格表,严格执行各项票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