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延续了10多年的以“基数法”编制预算的财政预算方式进行改革,实行部门预算,即一个部门所有公共资源和财务收支的完整预算。市财政局局长梁建华昨天透露,在现有8个政府部门推行部门预算的基础上,明年我市44个政府部门将进一步纳入部门预算,2005年之前,绍兴81个政府部门全部完成部门预算。
据悉,长期以来,我市政府机关的经费主要有两部分:财政部门的一般预算拨款和部门自己的预算外资金。一般预算拨款由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构成。在进行年度财政预算时,财政部门在保证往年基数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增加。这一体制的弊端是,因经费拨款“撒胡椒面”,使一些工作量较大的部门“捉襟见肘”,而另一些部门“手头阔绰”;同时因为是上级拨款,各部门在申请经费时往往“狮子大开口”,使经费无法按实际需要进行使用,大大抬高了行政成本。由于预算拨款缺乏科学性,对政府机关的高效运转也带来了影响。同时,由于财政部门没有把预算外资金情况列入部门预算,使政府不能对这些资金进行统筹考虑。
2002年起,为改革现有的财政体制,我市在民政、卫生和劳动等3个部门进行部门预算试点,并在今年扩大到法院、农业局等8个单位。为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今年10月,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决定通过两年时间全部完成市级机关的部门预算。
梁建华介绍,预算改革将部门预算分为收入和支出两个部分:收入包括一般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基金收入等,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等。在部门预算时进行“两上两下”,即政府各部门必须编制预算草案,申请资金统一上报财政局。财政局根据草案进行适当调整,将反馈意见下达给部门。部门再根据调整方案,经财政部门汇总上报市委、市政府等,并通过市人大表决,将指标正式下达给部门。
梁建华认为,实行部门预算,将解决部门之间财力配置不合理问题,并可挤出预算中的“水分”,使各单位核定的经费与履行的职能更相适应。同时,解决预算内外资金“两张皮”问题,杜绝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按预算执行,各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年中一般不再追加预算资金。
有关人士认为,部门预算有着巨大而深远的意义,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有利于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实行部门预算,可以科学合理地制定单位定额标准,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突出重点、合理确定支出顺序;同时也改变过去预算资金切块找项目的做法,从体制上避免了项目确定的随意性,杜绝了财政性资金的盲目投放。由于加强了对预算内外资金的统管,能把财政性资金充分地聚合在一起,把钱用在刀口上,进一步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更好地体现现代政府的职能要求。(本报记者 裘浙锋)
新闻链接 部门预算是经济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预算编制方法,是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立法机关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