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抓好生产企业质量源头,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政府部门宏观决策提供依据,自今年9月以来,我市各级质监部门联合统计、国资公司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分批对全市范围内的生产企业建立质量档案。
第一批为国家实施强制管理的重要工业产品(包括工作产品生产许可证、3C 认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计量许可证等)和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第二批为国有工业 企业、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建档内容主要涉及企业基本 情况、企业质量管理状况、产品质量状况、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许可证管理、 质量认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产品综合评价以及质量监督与违法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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