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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事业单位实行分类改革


时间:2003-11-6 10:56:34

  
        自2000年底,湖州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后,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开始起步,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有关改革配套政策已先后出台,现在改革配套政策已基本完善,为事业单位改革提供了有 力保证。据悉,20家生产经营类、中介服务类的事业单位已完成“双置换”的改革
,做到了彻底改,改彻底,市属18个乡镇的事业单位在今年初已完成了综合配套改
革。同时不少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也加大了力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些年、
市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为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推进各项社会事业的进步,加快科
教兴市战略的实施,满足人民群众诸方面的需要,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事业单位转体改制将分类实行 
                       产权制度改革于明年底前完成
       湖州市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要实行不同和改革方式,将从调整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加快生产经营类和可市场化的中介服务类等事业单位转体改制等三方面着手,即实行分类改革。据悉,产权制度改革原则上要在2004年底前完成。
  理顺管理体制,调整结构布局。合理划分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能,改变政
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变政府对事业单位直接、微观的管理为间接、宏观的管
理。对事业单位原已存在的社会服务生产经营职能和从业人员要彻底剥离出来,转
为独立的中介服务机构或生产经营企业。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将及时合理调整现
有市属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对职能相同或相近而重复设置的,打破部门、条块界限
予以重组;对设置对于零散、规模过小的,予以合并;对任务不足、无所事事,既
无社会效益又无经济效益,或长期未配备工作人员的空壳事业单位,予以撤销。
  生产经营类和可市场化的中介服务类、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转体改制将进一步
加快步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实行“摘帽改制”,即摘去事业单位帽子,同时实
行转体改制。可市场化的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实行“脱钩转制”,即与原主管部门
在人员、财务、业务、名称等4方面脱钩,并进行转体改制。同时落实产权置换和
人员身份置换等两个置换。这样一方面推动可市场化非经营性资产的流动和重组,
另一方面可在改制中多渠道吸收社会法人和自然人投资,打破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单
一的投资和所有制结构,使其面向市场,重新定位,真正成为具有较强高市场竞争
力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公益经营型事业单位实行“过渡改制”,即对有市场潜
力且有面向市场能力,其市场收入可以成为经费主要来源的部分公益事业单位,在
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前提下,依靠自身的有利条件和优势,积极面向市场,面向社
会,改革管理体制,转变运行机制,实行联合兼并,吸收社会资本,降低服务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改革使其逐步成为合格的法人实体,同时要积极探索文化、
体育事业资源的联合重组。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以及转制
为企业的除外,都要推行聘用制,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
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破除实际上存在的“终身制”、
“铁饭碗”,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
够脱颖而出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分配制度的改革,改革政府对事业单位
的财政经费供给方式,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办事”;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工
资分配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要规范管理;对有一定创收能
力的公益类事业,在没有完全进入市场的前提下,对其收入分配按“基本保障部门
”和“激励搞活部分”进行管理;对经费自理的中介服务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将放开搞活,并鼓励其结合自身制改革,以市场为导向,按照效益进行分配;确立
事业单位的分配自主权;实行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制度。按岗位、
绩效为基础来确定职工的工资待遇,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建立重实绩、重贡
献的分配机制,使职工的收入与他们业绩、效益直接挂钩;积极推行各种生产要素
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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