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1月5日电(柴骥程 叶欢) 对赌博、偷窃、无证驾驶、违反互联网管理规定等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办案民警有空间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人情案”、“关系案”、“油水案”往往由此滋生。日前,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推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为自由裁量权“量身定做”参照标准,使民警在执法中掌握的尺寸更准确,裁量“自由度”大大缩小。
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是公安民警在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同一行政案件,由不同执法单位、不同民警办理,处罚结果不同;同样违法事实,同一民警处罚,处罚幅度存在差异。随意裁量与裁量不公既侵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威信。据了解,今年七、八月,金华一分局就收到两起因量罚不公引发的投诉。
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控制,金华市公安局结合大讨论活动,在调研的基础上进行试点,逐步推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该标准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对自由裁量的空间进行理性分割,将违法行为分为几个档次,每个档次给予不同的量罚。并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行为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悔过态度、前科等处以相对固定的处罚种类和量罚幅度。
在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记者看到,如今民警要开具一张处罚单,不仅要求对运用的裁量基准规定非常熟悉,还要受到法制部门的审核和局领导的审批,自由裁量的“自由度”受到严格约束。同时,金华市公安机关还将裁量标准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浙江省司法界的一些专家认为,建设政治文明、健全法制的一个具体表现就是要使各种规则明确、清晰并细化,使执行者缺少“模糊空间”,浙江金华公安部门推行这一制度是一次有益的尝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