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海关总署缉私局今天首次联合召开发布会,针对贪官外逃现象,公安部等已建立大额资金流向报告制和可疑人员出境报告制,去年共有37名中国公安机关缉捕的外逃嫌疑人被递解回国。
发布会上,针对贪官外逃现象,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1998年至今,中国司法机关查办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共有300多名嫌疑人携款潜逃后被缉捕回国,警方正在展开专题研究加强针对性进行境外追逃,建立了大额资金流向报告制以及特定人员出入境报告制度。
武和平说,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他的目的就是规避法律的惩罚,降低犯罪成本,使其收益获得最大化。国家对运用刑法意在加大犯罪成本,使刑法的效益最大化,这样使后来的犯罪者不敢以身试法。这就需要刑法打击的确定性和及时性,也就是大家非常关心的,目前有一些贪官和犯罪嫌疑人改“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们如何使刑法保持威严的确切性或者是及时性,就是不管逃到哪里,什么时候逃的,最终难逃法律的惩罚。
他透露,通过国际间警务合作,去年递解回37名携款外逃嫌疑人。

中国内外夹击斩断贪官外逃之路
新华网北京3月14日电(记者熊争艳 吴晶 高风)潜逃加拿大的中国巨贪高山本月出现在加拿大移民部门的公开聆讯庭上,这让贪官外逃现象再次进入公众视野。正在此间出席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们认为,中国应尽快完善内部管理措施,并加大国际司法合作,斩断贪官外逃通道。>>详细
四项措施加强境外追逃
近年来检察机关加大力度,克服困难,对境外追逃实施了四项有力措施:一是建立多部门合作和联络工作机制,通过公安、检察、外交、金融、司法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开展全方位缉捕外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如利用我国现已建立的反洗钱联席会议机制,与国际反洗钱组织建立固定联系机制;二是积极拓展国际司法合作空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开展司法协助活动,召开亚欧总检察长会议、承办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及会员代表大会;三是与外国职能部门加强个案合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与75个外国司法、检察机关签署了83个合作协议或合作谅解备忘录,司法协助内容已发展为相互派员取证、刑事诉讼移管、引渡等多个方面;四是充分发挥地区性组织国际刑事司法中的作用,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代表与我国检察等部门就追诉贪污贿赂犯罪过程中的司法协助、遣返、引渡等协助事项,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交流与磋商,并建立了稳定的联络机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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