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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严格进行公示


时间:2006-8-29 10:37:07

 
 
     新华网北京8月28日电(记者 吕诺)教育部部长周济28日在教育部举行的规范教育收费视频会议上强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要通过当地政府网站或其他方式公布,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教育部部长 周济(资料图片)

    新学年开学在即,周济就规范教育收费提出五项要求:必须认真执义务教育法和有关制度规定,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确保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部落实到位,开始启动中部地区建立新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为明年全面顺利实施新机制奠定良好基础;完善和坚持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0%,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进一步严格规范高校收费管理,高校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不能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详细

 
    今年9月1日起,北京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和项目将在北京市教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届时家长和学生能够在政府的网站上,看到各所学校收费的标准,凡是不公布的,就视为“乱收费”。 
  中小学——严禁不合法收费“公示”
  高校—— 办理证卡不得收工本费 
   民办校—— 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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