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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年内基本消除虚假医药保健食品广告


时间:2005-5-31 10:25:37

38  来源:中国工商报/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5月11日至12日,国家工商总局在京召开部分地区广告监管工作座谈会,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在会上严肃指出:“力争今年内基本消除虚假医药、保健食品广告,使广告违法率总体上有较大幅度的下降,这是衡量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硬指标。”

    为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的指示,全面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等11部门发出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国家工商总局召开了这次座谈会。刘凡在座谈会上指出,广告监管机关在此次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切实承担起职责,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年初总局部署的“打虚假 树诚信”广告专项行动纳入到国务院的整体工作部署中,按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做好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刘凡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国务院决定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列为打击商业欺诈的一项工作重点,意义重大。此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有明确的硬指标。吴仪副总理在今年3月31日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广告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一定要切实履行职责,力争今年内基本消除虚假医药、保健食品广告。同时国务院明确此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由工商总局牵头组织,将广告整治工作纳入到国务院整治工作的范围。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不同以往的是涉及部门多、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任务艰巨、分工清晰、措施具体,因此,各级广告监管机关要根据总局党组的要求,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高度,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不负人民的期望,不负国务院的重托。要把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作为检验整治工作成效的标准,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办公厅21号通知精神和11部委局联合制定的《整治工作方案》上来。各地广告监管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明确职责,统一协调,联合行动。要克服“包打天下,单打一”的思想,通过综合治理,保证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当前虚假违法广告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有着复杂的背景和原因,既有行业管理不到位、法律法规不健全、部分地区广告监管执法不力的原因,也有广告主惟利是图、尤其是一些新闻媒体为了利益而不能严格自律的原因,更有社会整体信用缺失的深层次社会问题。因此,要提高对整治工作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

    刘凡要求,根据《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各地要建立省级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要积极配合党委宣传、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把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落到实处。要做好广告监管公告工作,一方面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联合公告工作,加大与宣传、监察、纠风等部门的联合公告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工商机关的监管公告工作,包括对典型广告案例的曝光、对违法广告的提示、对违法广告案例的点评。要打防结合,立足治本。各地要注意总结整治工作的经验,探索标本兼治的监管新路子,把打虚假和树诚信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信用监管制度,提高广告监管执法的效能。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考核工作。各地要按照总局的要求,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国家工商总局将根据考核指标,对各地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和总结考核。刘凡强调,各级工商机关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作为牵头单位,必须树立主角意识,必须切实负起整治工作的牵头责任。

    座谈会上,福建等7省市工商局的代表做了重点发言。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屈建民对座谈会进行了总结,他希望各地克服困难,开拓思路,研究问题,创新监管方式,坚决完成国务院部署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任务。(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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