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车正快速进入浙江居民家庭。省城调队的抽样调查显示,一季度浙江城镇居民购买家用车辆的比例已经达到了千分之四。
在这些买车的家庭中,每辆车的平均支出为11.41万元。这也明显拉动了与车相关的其他消费。一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车辆用燃料及零配件支出24元,同比增长51.6%;人均交通工具服务支出38元,增长1.3倍,其中人均车辆使用税费支出20元,增长5倍。
另据调查显示,一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为1143元,增长24%,在上海、北京和广东之后,位居全国第四位。其中,物业等居住服务支出增长89%,包括车辆使用税费及交通费等的交通服务支出增长44.2%,在外饮食增长32.8%,家庭服务支出增长20.8%,医疗费增长13.4%,通信服务支出增长37.4%,旅游等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增长44%,教育支出增长11.6%。
来源: 都市快报 作者: 沈积慧 黄程 吴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