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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陕西104个事业单位不再实行工资统发


时间:2005-3-26 21:30:41

     新华社西安3月26日电(记者谢方芳、许祖华)为积极推进省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陕西省开始试行《省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自今年5月1日起,对省属的104个事业单位将不再实行工资统发。

    
据了解,按照实施方案陕西省将在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所聘岗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学历、资历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按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来确定绩效工资。通过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工资与效益挂钩、兼职兼薪、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补充购买商业保险等多种适合单位特点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调动和激发广大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内部分配方案必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人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并报陕西省人事厅备案后组织实施。方案还对单位法人代表收入标准、工资收入来源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按照实施方案,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首先在已实行工资统发的陕西省属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幼儿园、科研设计院(所)、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和其他未实行工资统发的各类事业单位试行。从今年1月起,对试点单位实行经费包干管理;3月底前,各试行单位按本方案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工资专户;5月1日起,已实行上卡统发工资的试行单位退出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由单位通过在银行设立的工资专户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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