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为地方政府控股的我省8家城市商业银行,经过近3年的演变,股本结构中“民营股”比例逐渐增长。在民营化的进程中,这8几家银行相应吸纳的民间资本达30亿元。
记者昨天从省银监局了解到,浙江的8家城市商业银行分别位于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金华、湖州和台州。据悉2002年7月,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第十次联席会作出决定:为提高资本充足率,进而提高市场竞争力,该省8家城商行将悉数对民营企业开放。
截至目前,杭州商业银行、宁波商业银行、绍兴商业银行均已于最近完成募股计划。其中杭州商业银行的股本金额从5.25亿元增加到10.05亿元,国有股、民企股和自然人股分别占45%、45%和10%,增资扩股后,青春宝、解百、百大等国有老股东都从前十名中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四通巨光、星友实业、新湖房产3家民企,它们并列第二大股东。宁波商业银行新增资本金13.8亿元,使该行总股本达18亿元,国有股、民企股和自然人股各占25%、55%和20%。绍兴商业银行共吸纳9家企业参股,合计增扩股本金2.5亿多股,总金额2.8亿元,使总股本达5.5亿元,而民资在该行股权结构中的占比达70%左右。其他几家银行的增资计划尚在紧锣密鼓进行之中,“民营股”份额很大。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俞萍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