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港邮箱:用户 密码
设为首页
首 页 宽带 | 音乐 | 游戏 | 教育 | 健康 | 经济 | 汽车 | 房产 | 热线 | 心理 | 旅游 | 九方网视 | 杀毒
当前位置:衢州信息港> 外部信息 > 综合
 


公安部初步阐明赌博罪和娱乐活动区分四项标准


时间:2005-1-21 14:14:08

来源:法制日报
这次专项行动将区分赌博行为和群众娱乐活动,对群众带有少量彩头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以赌博行为查处(来源:华西都市报)

    针对群众关心的赌博行为和群众娱乐活动如何区分的问题,公安部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作出了解释:

    1、从主观方面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它是构成赌博罪的主观要件;群众娱乐以休闲消遣为目的。

    2、从主体上看,群众娱乐多是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间进行。

    3、看是否从中抽头获利,构成赌博罪客观上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三种行为为限。“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获利的行为。“以赌博为业”,是指经常进行赌博,以赌博获取钱财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为。“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群众娱乐不存在从中抽头获利。

    4、看彩头量的多少,根据个人、地区经济状况及公众接受的消费水平而定。

    有关部门正积极研究和制定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将对网络赌博犯罪的认定、赌资范围的界定、赌博违法行为与群众娱乐活动的界限区分等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有望近期出台。(翟惠敏)

信息录入:qz123

相关信息:打击赌博
公安机关侦破宝盈特大网络赌博案 抓获597人
台湾宝盈赌博公司涉嫌参与中超联赛赌球被查处
打击赌博迎来反腐高峰 国际刑警协助各国关注
公安部公布赌博举报电话和网站 收到近3千举报
党员干部参赌一律“先免职再严惩”
本站搜索:
搜索更多关于 公安部初步阐明赌博罪和娱乐活动区分四项标准 的信息
工商红盾
|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请您留言 | 加入收藏夹
版权所有:衢州信息港 Copyright © 2004 Qz123.COM
国家广电总局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3014
浙ICP备05057055
特约法律顾问: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卢礼成、连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