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6月22日消息 昨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200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问题做出回答,宣布我国将重点考虑增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正式批准生产和进口的药品,以及生育保险特殊需要的药品。
据京华时报记者赵鹏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方面表示,这次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的范围主要是西药与中成药部分。调整的内容将包括四个方面:药品分类;药品品种;规范药品剂型;规范限定使用范围。
据了解,该目录增加的药品重点包括已经由地方标准升为国家标准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现行版内的药品及咨询专家和遴选专家建议增加的药品。而被取消的药品品种包括:已经被国家药监局撤销批准文号的;被国家药监局吊销《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等。
来源:京华时报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开始制定 保障水平高于医保
中广网北京6月22日消息 昨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宣布,我国开始制定第一个《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职业病、康复整形的特殊用药以及部分血液、蛋白制品等均可适当纳入该目录。
据京华时报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介绍,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相比,《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有四大特点:更充分地考虑职业病治疗的需要;着重考虑康复用药的需要;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其保障水平高于基本医疗保险,一些治疗需要但价格较高的药品可以列入目录;为满足工伤职工急救、抢救需要,一些血液、蛋白类制品也可以列入目录。
据介绍,《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工作将分为准备阶段、评审阶段和论证发布阶段。(赵鹏)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