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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毒火腿”案嫌犯被公诉


时间:2004-3-29 9:14:38

     3月26下午,金华市金东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对金华毒火腿案主角曹锡平、曹锡洪兄弟依法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36岁的曹锡平为金东区永泰火腿食品厂法人代表,2003年10月底,该厂接到一笔火腿加工业务后,曹锡平便委派其兄曹锡洪到江苏省一家冷冻
厂收购2200余只腌制猪腿用于制作火腿。在加工过程中,为了杀虫,曹锡洪在一时找不到合适的杀虫剂情况下,便授意操作工将“敌敌畏”倒入水缸内,用该药水浸泡火腿。曹锡平得知此事后,先是表示反对,后又默认了,只是嘱咐“敌敌畏”要少用些。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金华市技术监督局查扣了涉嫌有毒的火腿1403只,经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检发现该批火腿中浸泡过“敌敌畏”的含量超标,不久,这批毒火腿
被依法销毁。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将躲避在外的曹锡平捉拿归案,此后,曹锡洪投案自首。

    检察机关认为,曹锡平兄弟俩明知农药“敌敌畏”是有毒、有害的物质,不得用于食品有生产,仍将它用于生产加工火腿,其行为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对两人提起公诉。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通讯员 郑玲 范跃红 记者 徐晓恩 编辑: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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