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物价波动牵动了不少老百姓的心。年初以来,米、油、肉、蛋等食品价格继续了去年的涨势,水、电、气等价格也有所抬头,这些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带领着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一路上升,直到10月份才有所回落。那么,明年物价走势如何?政府会如何调控?笔者日前从省有关部门获悉了相关情况。
据了解,今年1至11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了4.1%,预计全年将上涨4%左右。而我省物价部门明年价格总水平的预期调控目标也在4%左右。
这个4%是怎么出来的呢?物价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推动价格上涨和促使价格下跌的因素就如同拔河选手拉住了绳子的两头,系在绳子中间的红线究竟偏向哪边,就要看这两边选手的数量和力量有多大。
明年,促使价格上涨的因素仍然很多,涨价的压力较大。如国际市场价格上升,国内能源、原材料、劳动力成本上涨等。但另一方面,由于国家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投资需求对市场价格上涨的拉力将减弱,市场价格上升的空间受到抑制。综合以上因素预计,明年我省价格总水平仍将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
物价的起起落落一直牵动着老百姓的神经,正因为如此,明年我省物价部门仍将密切关注价格热点问题,整顿规范价格秩序,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稳定:
——继续在全省开展化肥等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减轻农民负担;深入开展教育、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加强成品油、粮食、运输市场价格巡查。
——加强热点价格收费监管。如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取消限制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收费等。
——高度关注民生,及时监测分析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程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对困难群众的价格补贴措施。合理确定粮食零售价格“警戒线”。
——此外,我省将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进一步推进阶梯式水价,并加大污水处理费调整力度,积极推行按污染程度收取污水处理费的计价方式;适当降低大吨位车辆通行费标准,降低货运成本等。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徐园 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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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意见:物价涨幅超过3%三类人群有补贴
据统计,今年前11个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1%,预计全年上涨4%左右。《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困难群众实行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的意见》刚刚出台,《意见》规定:“今后,只要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超过3%,各级政府将立即启动补助机制,当地政府财政一次性直接补贴三类困难群体相应额度的生活费。”这种长效救助机制在全国尚属首例。
三种对象可获补助
《意见》明确享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物价补贴的三种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约60多万人);因下岗失业、患重大疾病、受灾害影响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应当救助的对象。补贴的标准、对象、办法等也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确保应补尽补、一视同仁。
涨幅越大补贴越多
《意见》规定,在物价上涨较快年份,将对困难群众实行一次性基本生活物价补贴,且不同幅度的涨幅有相应标准的补助额度:低收入群体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在3-5%(含)之间的,给予城乡低保对象不低于半个月当地全额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的物价补贴;涨幅在5-10%(含)之间的,给予城乡低保对象不低于一个月当地全额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的物价补贴;涨幅在10%以上的,另行研究确定补贴标准。
对于其他应救助对象,可参照上述标准,给予相应的一次性物价补贴,其具体对象和补贴标准由各市、县(市、区)政府确定。对于低收入群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降或持平的,不予扣减原救助标准。
同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物价上涨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对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时进行调整。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本报记者 魏皓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