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港邮箱:用户 密码
设为首页
首 页 宽带 | 音乐 | 游戏 | 教育 | 健康 | 经济 | 汽车 | 房产 | 热线 | 心理 | 旅游 | 九方网视 | 杀毒
当前位置:衢州信息港> 外部信息 > 综合
 


偷拍禁令将出 私家侦探发愁 专家:处罚有点重


时间:2004-10-26 10:16:24

来源:北京晨报

    目前正在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针对偷窥、偷拍他人卧室、浴室等隐私场所,或者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将处以至少5日以上的行政拘留处罚。这项规定对靠窃听、偷拍为生的私人侦探而言,是否会因此而断了其财路呢?记者昨天就此采访一些调查公司时,他们均表示:该规定对他们肯定会有冲击。

    调查公司:偷拍业务不敢再接

    受托调查隐私是调查公司主要的工作和业务,特别是在感情纠纷调查中。记者向一家调查公司咨询能否窃听他人隐私,这家公司的陈经理立即答复说:“现在不行了,你没有看新闻吗,要受处罚的。”在得知记者的身份后,陈经理又立即说:“我们从来不做偷拍他人卧室、浴室等隐私场所,或者窃听他人隐私的业务,因为这些东西在打官司时是不能作为证据的。不能做证据的拍下来也就没有用了。”

    私人侦探:尽量采取合法形式

    其实当事人委托调查公司不光是为了打官司。不为打官司的业务出现时,调查公司愿意放弃偷拍偷录吗?当记者以客户的身份咨询一家调查公司能否去“窃听某个人的隐私”时,这家公司明确表示:“窃听他人隐私可以,但你必须把我们的工作人员带到他家里。”

    贾先生是北京某调查公司的一名资深私人侦探,主要负责婚姻调查。他说,《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的规定对业务开展肯定会有冲击。贾先生说,在处理一些婚姻类调查中,许多当事人会提出要求偷窥、偷拍丈夫或者妻子与第三者在卧室等地的资料。“其实这些行为大家都知道是违法的,最起码是违反道德的,因此都尽量采取一些合法的形式。”

    法律专家:偷拍禁令处罚有点重

    禁止偷拍偷录他人隐私对调查公司的利益而言虽然会造成一定的冲击,但法律界人士认为,以严格的规定来禁止这些行为是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蔡乐渭对记者说:公民隐私保护是公民的宪法性权利,禁止偷拍偷听,当然也包括借助于手机进行偷拍都是对公民宪法权利的落实。但蔡乐渭同时也提出,《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的处罚有点重了。

    首席记者 赵中鹏

 

信息录入:qz123

相关信息:偷拍
球王堕落难自拔 马拉多纳与情人做爱遭偷拍
手机偷拍属侵权行为 深圳将立法限用照相手机
日本女星露天温泉遭偷拍获赔200万日元(图)
夏季穿着性感女士频遭偷拍
偷拍性爱录像敲诈十万元 分手男友被判刑两年
广州街头手机偷拍严重 女士“春光照”网上流传
香港拟用破坏公众体统罪告偷拍者 最高可判7年
私家侦探受雇偷拍调查 发现后被活活打死(图)
刘嘉玲被偷拍到与俊男吃饭 梁朝伟一笑置之
香港出现“衣服挂钩偷拍器”令女性感恐慌(图)
本站搜索:
搜索更多关于 偷拍禁令将出 私家侦探发愁 专家:处罚有点重 的信息
工商红盾
|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请您留言 | 加入收藏夹
版权所有:衢州信息港 Copyright © 2004 Qz123.COM
国家广电总局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3014
浙ICP备05057055
特约法律顾问: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卢礼成、连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