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4月28日讯 笔者今天从省总工会获悉,今年我省共有36名先进个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3个先进集体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我省非公企业首次上榜,成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
在我省36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有科技教育工作者8人、管理人员8人、企业负责人2人。
作为民营企业大省,今年我省首次有两家非公企业——浙江传化集团、浙江宝业集团成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和“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