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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卖火车票构成犯罪可究刑责


时间:2004-11-30 10:19:53


  本报讯  (记者夏命群)昨天,铁道部发出《关于维护铁路车站公共秩序的通告》。《通告》指出:禁止叫卖火车票、座位号以及在铁路车站招揽人员住宿、就餐,强行拉客乘车等非法经营行为。违反上述规定并构成犯罪的,将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通告》还禁止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私自带旅客进出铁路车站、为旅客运送行李物品或代办托运;禁止擅自在铁路车站以摆摊设点或吆喝等方式招揽生意、售卖商品;禁止持无效票证进站上车;禁止其他侵害旅客群众合法权益、扰乱铁路车站公共秩序的行为。

  《京华时报》(2004年11月30日第A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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