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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坛第一黑哨案即将开庭 资深律师为龚建平号脉


时间:2003-1-29 10:29:53

  青报讯(记者申炜李景秀)中国首例足球裁判涉嫌受贿案将在29日下午2时正式公开审理,北京宣武法院已经正式宣布了这个消息。昨夜,记者就此案的法律问题咨询了本市击水律师事务所于伟昕律师。

  一、龚案当庭能否宣判?

 
  于律师说:该案经公安部门侦查了近10个月,而且该案也是全国各有关方面特别关注的案件,因而公安机关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调取大量的有罪证据后,再行移送起诉。于律师认为,虽然《刑诉法》第二章规定了一审的最长审理时限是六个月,但该案很有可能在三个半月内就会宣判。

  二、商业受贿罪如何处罚?

  于律师告诉记者,《刑法》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三、龚建平罪名是否成立?

  于律师告诉记者,此案中,龚建平的身份如何确立?他是否属于《刑法》所规定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裁判员是由足协派出的,其身份应如何界定?这是本案的一系列焦点问题,只能由法庭予以认定,这个认定是龚案罪与非罪的关键所在。

  四、龚建平能判多少年?

  于律师认为,如将龚建平定为有罪,对其量刑的依据主要是从其受贿的数额上考虑,数额的大小对其刑期至关重要。如果龚建平能积极退脏,会对其刑期的具体裁量有一定影响。如龚还有立功表现,那么根据《刑法》第68条的规定,一经查证属实,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龚的具体量刑,要由法庭审理后再综合考虑。

  于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北京宣武法院在明天下午的庭审过程中要经过质证、辩论和被告最后陈述三个阶段。不过由于该案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很多,不排除明日休庭,择日再继续开庭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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