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远在秘鲁家中的丈夫与法庭上的妻子协议离婚
评论:网络审案受到质疑,但更多人认为这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网络版”
思考:检察机关办案是否可以借鉴?死刑二审案件能否适用?

福建省沙县法院第二法庭利用QQ审理案件
QQ法庭:连接天各一方当事人
1月4日上午8时30分,陈秀丽走进法庭时,心里震了一下,她环顾了法庭四周,没有看到要与自己离婚的丈夫李新雨出现在原告席上。
“我一个农村妇女,不知道丈夫不在场时,法官将如何对自己难以维系的婚姻作一个决断。”
“现在开庭。”坐在审判席上的俞隆彬是福建沙县高桥法庭庭长。随着审判长宣布开庭,法官席、原告席、被告席上的电脑里清晰地显示了原告的图像,国内首起通过网络审理的跨国案子,在沙县法院第二法庭进行。
陈秀丽睁大双眼对着视频画面看了又看,她用本地话叫道:“新雨,画面中的人是你吗?”
“是的,秀丽,我也看到你了,只是,很对不起,我们在这样的场合见面。”法庭传来了远在秘鲁的李新雨的乡音。此时,秘鲁时间是2007年1月3日19时30分,原告在秘鲁的住所内端坐在电脑前。
审判长对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进行确认后,开始了QQ视频审理。接下来的程序与平常并无二致。审判长主持庭审,书记员将法官、原告与被告视频交谈的整个过程记录下来。除了中途几次网络中断外,一切进展顺利,庭审只持续不到一个小时。半小时后,法庭将庭审笔录传真给远在异域的当事人签字确认。案件最终以调解结案。
李新雨和陈秀丽都是福建省沙县高桥镇人,五年前李新雨去了秘鲁经商后,夫妻两人再也没有联系。按照管辖,他们的离婚案属高桥法庭审理,由于李新雨不能回国,案子要通过网络审理,开庭地点就搬到了沙县法院第二法庭。
与往日在这里开庭审理案件不同的是,法官席、原告席、被告席位换上了带有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QQ法庭把天各一方不同时空下的当事人连在一起,所有的诉讼程序通过视频和语言系统远程进行。这也是俞隆彬运用QQ法庭审理的第5起民事案件。
俞隆彬告诉记者,QQ法庭审理第一起案件就得到法院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春节后沙县一家网络公司派员对第二法庭进行布线,在法庭不同方位装上摄像头,把开庭情况投放在大屏幕上,让不在法庭的一方当事人看到庭审现场。同时,设立QQ法庭也是适应将来更多远程开庭审案的需要。那时,确实不能到庭的当事人,只要自己有一台电脑,就可以在家中参加庭审。
“小吃现象”催生QQ法庭
“QQ法庭完全是因当地的客观实际应运而生。”俞隆彬所说的客观实际指的是遍布全国各地的沙县“小吃”现象。
“小吃”作为沙县经济的一大产业,全县有十几万人在外经营,仅高桥法庭所辖的3个片区7万多人口中,在外经营“小吃”的就近3万人。“而一旦涉及官司,一方当事人身在他乡,或出于经济考虑或联系不上,往往不愿或不能到庭参加诉讼,这就难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