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4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17日,逾期不再办理。 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国公 民均可报考。拟报考公安、军事院校、国防生及司法部所属高校提前录取专业的考 生,除上述规定外,还须具备一些特殊条件。 各级招办不接受以下考生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 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2003年4月17日之后被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 退学者;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规定今年不准报 考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高考报名结束以后至5月底前为高考体检时间。考生必须凭报名证在报名所在 地参加由当地招生、卫生部门统一组织和设立的体检站或指定县以上医院体检,自 行联系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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