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 广播新闻综合 | 广播交通音乐 | 电视新闻综合 | 电视生活娱乐 | 电视经济信息 | 广电报 | 传输中心 | 网络公司 | 发展公司 | 广告中心
衢州信息港
首 页 |
本地新闻 | 衢州新闻 | 衢广新闻 | 公众服务 | 政务信息 | 教育科技 | 衢州旅游| 社会法制 | 周边信息 | 市民热线 | 生活窍门 | 汽车频道 | 房产信息
当前位置:衢州信息港 >>> 外部信息 >>> 财经

央行拟规定银行泄露储户信息最高罚3万


时间:2007-12-19 10:04:22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李若愚 
 
  东方网12月19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18日发布公告称,《支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果未准确、完整和及时向监管机构报送,或虚构、篡改单位和个人支付信用信息,或者擅自披露单位和个人相关支付信用信息,将被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篡改、毁损、泄露或使用支付信用信息,或者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支付信用信息的行为也将被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管理办法有望在明年3月正式执行。企业和个人擅自开立空头支票的行为将被记入央行的征信系统。征求意见稿将支票违规分为3个等级,其中C等级最严重。个人如果支票违规次数在6次以上或累计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个人支票银行结算账户违规次数在4次以上将被列入C等级。对存在严重支付违规行为 的单位和个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权依法拒绝为其办理部分或全部支付结算业务。
 

 

 

信息录入:qz123

相关信息:储户信息 百度 搜索 "储户信息" 信息
·没有相关新闻
工商红盾
版权所有:衢州信息港 Qz123.COM Copyright © 2002-2006
国家广电总局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3014
特约法律顾问: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卢礼成、连瑜律师
管理联系:3032123 广告联系:303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