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钱春弦)民航总局24日宣布,因国际油价持续在高位运行,批准内地航空公司自2005年10月15日起,调整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
中国内地与亚洲(中东除外)各点间每段每位旅客的燃油附加费征收金额由12美元调至25美元;中国内地与欧洲、美洲和大洋洲及中东各点间每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征收金额由20美元调整至40美元。
今年7月,民航总局宣布,自8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允许国内航空公司在国内航线(不含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收取燃油附加,以航段为单位定额计收。燃油附加收取标准核定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已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完)
燃油附加调整 部分国际航线机票涨价
缘于燃油附加调整, 除日、港澳等航线外,旅客多付一到两百元
因国际油价持续在高位运行,为部分缓解国内航空公司面临的日益增长的燃油成本增加,民航总局批准内地航空公司调整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记者从国航了解到,除日本、港澳等航线收费标准不变外,其他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基本翻了一倍。
国航南航上调出境燃油附加费 旅客负担相应增加
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后,旅客负担也相应增加。以北京巴黎往返为例,目前国航票价为5600元,燃油附加费上调后国航各种税、费加在一起为750元;以汉城往返为例,目前国航票价是2400元,而燃油附加费上调后各种税费就是565元了,占了很大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