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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结汇管理下月调整


时间:2004-3-23 9:06:54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从4月1日起调整规范居民个人外汇结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按新规定,居民个人一次性结汇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下的,可凭真实身份证明直接到银行办理;一次性结汇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下的,由银行审核有关收入合法性的证明材料后予以办理;一次性结汇金额在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居民个人应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到银行办理。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22日说,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境内居民个人对外交流日益增加,居民个人合法外汇收入呈增长态势。居民个人可按规定将外汇收入卖给银行,换成人民币。为进一步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同时,又能有效管理资本项目,防止通过居民和非居民个人非贸易外汇渠道完成投机性跨境资本交易活动,外汇局决定适当调整居民个人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记者霍中彦 实习生叶薇)

    新闻链接

    ■购汇限制进一步放宽

    据北青报报道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郭树清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年将出台进一步放宽购汇限制的措施,满足个人、企业等一切正常、合理的用汇需求。”

    ■留学换汇手续有望简化

    据郭树清透露,出国留学换汇手续今年有望进一步简化,“只要学生能提供有效证明,一开始就可以在银行轻松换汇”。实际上,我国对出国留学换汇的政策也在逐步放宽。比如从去年10月1日起,自费留学的供汇范围有所扩大,由原来的仅限于大学预科以上(含预科)人员放宽为所有的出境学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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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外汇结汇管理新规定下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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