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春运即将从元月7日开始, 省物价局和省交通厅昨天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价格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2004年1月1日起我省公路客运价格管理继续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路客运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在公路客运票价基准价格基础上,跨县(市、区)境的客
运始发班车(不含县境内短途班车)的运价可以适当上浮,豪华客车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基准运价的20%,普通客车(含高靠背)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基准运价的15%;上浮时间累计不超过15天。
同时《通知》明确规定,现役军人、退役伤残军人以及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仍按照原有规定,凭相关证明购票的,票价不上浮。
《通知》要求各运输经营企业、客运站及代理点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乱收费、多收费的单位和个人,价格管理部门要严肃查处。同时,省物价局提醒广大旅客,凡是发现客运收费有问题的,可拨打全省统一的价格举报电话“12358”投诉。(据《现代金报》/岳德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