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汪在市区一家企业上班,老板迟迟不支付工钱,小汪想到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听说要预交300元-1000元不等的仲裁费,生活困顿的他只得打消了这个念头。
近年来,身陷维权困境的劳动者不在少数,预交仲裁费这道门槛,将部分劳动者拒在了法律维权的门外。再过几天,这种现象将得到改变,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将不再掏腰包。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获悉,从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正式实施。新法实施后,劳动争议仲裁将首次免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士介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重点解决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相较于以前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来说,新法强化了调解的作用,扩大了受案范围,延长了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缩短了审理期限,对部分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
预计今年5月,我市将迎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高峰。工作人员介绍,到目前为止,市本级今年接到劳动争议案件40多件,涉及职工91人,全市接到劳动争议案件307多件,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这些案子都将相继进入处理阶段。而目前,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仅有4名工作人员,面对即将到来的劳动仲裁申诉高峰,他们表示必须埋头苦干了。
连日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加强联系,进行培训,以便借助这些力量,更好地发挥调解在化解劳动纠纷方面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新法中对劳动中有许多利好。如申请劳动仲裁时效由原来的60天延长到一年,以免劳动者错过时机;仲裁的审理期限由原先的60天缩短到45天,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新法还规定了举证倒置情形,劳动者举证难现象将有效改观。即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徐双燕 周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