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柯城区社保局获悉:经过前一阶段的准备,备受居民关注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正式出台,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 今天上午,记者在柯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二楼看到,城镇居民办理医疗保障报销的办事大厅已装修一新,工作人员正在做投入前的有关准备工作,据了解,这个即将投入使用的办事大厅有600多平方米,面积比原来扩大一倍。并与养老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等办事大厅连成一块,集中办公。 据悉,新出台的柯城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主要是解决城镇非从业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群体看病就医问题。符合条件的人员9月1日开始,将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一寸照片到户籍所在的社区或乡镇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是按照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筹集的。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医疗保障资金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一级医疗机构400元,特殊病种门诊年度内一次起付标准1000元。 在一个医保年度统筹期,医疗费报销支付最高限额为:成年人报销支付上限额为40000元,未成年人为60000元。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一、成年人(18周岁及以上人员): 报销金额分段标准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部分 支付35% 10001元至20000元部分 支付45% 20001元至40000元部分 支付50% 40001元及以上部分 支付60% 二、未成年人(18岁以下及全日制在校学生): 报销金额分段标准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部分 支付50% 10001元至20000元部分 支付55% 20001元至40000元部分 支付60% 40001元及以上部分 支付70% 据柯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郑银善介绍:“柯城区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等相关的一些管理,未就业的城镇居民和未就学人员,由街道、乡镇、社区具体办理。下一步社保部门将主要是做好参保登记政策宣传等工作,以及住院医疗相关结算的有些业务上的处理工作。医保缴费工作从今年9月1日开始,收缴到11月30日。报销从10月1日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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