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增发城乡低保对象物价补贴。
针对上半年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的实际情况,为确保低保户等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维护社会安定,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我市将在7月份一次性物价补贴发放的基础上,增发城乡低保对象的物价补贴。
发放标准:上半年城镇低保对象的物价补贴最低标准不低于每人25元/月,农村不低于每人15元/月,未达标的按上述标准补足。照此计算,上半年城镇低保对象物价补贴最低标准不低于150元,农村低保对象不低于90元。此前,我市已于7月份发放了一次性物价补贴,发放城镇低保户每人50元,农村低保户每人30元。差额部分,即还没到位的城镇低保户每人100元、农村低保户每人60元,预计8月底补差将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