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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城推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认可制度


时间:2007-6-25 10:22:57

  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该局已经向市香溢房开公司开发的“尼山公寓”项目出具了全市第一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确认书。

  “实行规划认可,目的是要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处长王伟相告,以往,有的房开公司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时,未完全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内容进行,工程竣工时的实测总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的总建筑面积,超出的面积往往占用了公共绿地等,由此侵害了公共利益。在市区推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认可制度,主要是依据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认可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据悉,该《办法》规定,未取得规划确认书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明等手续。对那些建设工程竣工时的实测总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范围的总建筑面积,且未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应补交土地出让金。合理误差范围之内的超出面积按原出让时的楼面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超出合理误差范围的建筑面积按竣工时的楼面市场评估地价加倍补交土地出让金。如超出面积部分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将依法予以拆除。(胡巩民 程震 杨水荣)


来源:衢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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