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25日零时起,江山市开始停收客运出租车每车次0.5元燃油附加费。 去年8月,该市制订了《江山市区出租汽车和农村道路班车客运油运价格联动实施办法》,以90号汽油4.61元/每升为临界点,根据价格变动情况征收或停收燃油附加费缓解运输市场压力。从今年1月14日起,90号汽油价格已回落至4.43元/升,并持续达到了两个月以上,按照规定,将停止收取出租车每车次0.50元燃油附加费。
信息录入:qz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