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医药费后,还可以拿到这么多补助,我们农村老人看病的负担越来越轻了。”最近,衢江区高家镇黄甲楼村倪瑞元、洪秋英夫妇,从民政部门拿到13000多元的医疗救助款,这让两位老人很开心。
倪瑞元今年76岁,妻子洪秋英68岁,前不久,两人分别患骨折和糖尿病住院,花去数万元的医疗费。两位老人虽然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对于自费部分仍然感觉负担沉重。而根据区救助办法的相关规定,倪瑞元属于在乡享受定恤定补的重点优抚对象,两位老人可以拿到这笔总额13652.26元的“二次救助”。
和倪瑞元一样,浮石街道苏家村的徐土祥也尝到了医疗救助制度的甜头。去年,他在打工时不幸多处烧伤,虽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一部分,但家里孩子小,负担重,生活陷入了困境。今年上半年,他又拿到了金额2万元的二次医疗救助款,他说:“2万元是衢江区医疗救助最高金额了,有了这笔钱,家里的经济条件就宽裕多了。”
11月2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截止到目前,我市市区已有1700多户困难群众共1755人次享受到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其中柯城区923人次,衢江区828户832人次。
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自2005年下半年开始实施。救助对象为因患重大疾病及灾害性事故住院,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公费医疗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和补助后,医疗费用负担仍有困难并且家庭基本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困难居民。衢江区民政局负责人黄良诚相告,“通俗地说,这是一项对针对困难群众进行二次救助的制度,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爱护。”
“今年10月中旬,区政府再次完善了医疗救助办法。”柯城区民政局副局长余育勤介绍,柯城区在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加大了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力度。医疗救助金额“封顶线”以前为1万元,自今年7月起调整为1.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公费医疗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之后,救助比例原为60%,此次调整为90%;而自负金额以前需达到2万元以上,目前“门槛”降低为1万元以上;区财政专项经费标准从以前的全区总人口每人每年3元提高至4元。
据悉,医疗救助制度实行严格的把关审批制度,实行属地管理、当年度结算报销。“乡镇接到村(居)委会的救助申请材料和初核材料后,进行核查,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在所在地进行7天公示。之后,还要交报区民政局审批。”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程序保证了专款专用。
此外,柯城、衢江两区近两年来对在养老院的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无法定赡养人、无经济收入、无劳动能力)集中供养对象实行门诊费用补贴制度,衢江区民政部门日前对这两类对象总计603人发放了24.12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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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类对象不属于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违法或者犯罪;自杀自伤或者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蓄意违章;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来源:衢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