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公路运管处了解到,我市跨省、市、县(市)道路班车的票价,一律不再在基准价基础上实行上浮,违者要严肃查处。 据悉,目前跨省、市、县(市)道路班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浙江省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旅客运输经营者可根据运输成本变化和市场供需等情况,对运价实行上浮。 为争取客源,近年来我市多数客运企业平时实行打折优惠,票价低于基准运价,而在重大节日或是春运期间执行基准运价,部分线路在基准运价上还实行了上浮。 按照市物价局和市交通局意见,明确今年春运期间我市跨省、市、县(市)道路班车票价不能突破基准运价,更不得在基准运价的基础上实行上浮。另外,实行政府定价的市区公交车、出租车、农村公路客运班车价格,一律执行原定运价,不得随意提高。 各级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擅自提价、变相涨价或加价倒票等价格违法行为,保持春运期间旅客运输价格的基本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