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档案系统历史上首部由市长令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衢州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日前出台,并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今后我市重大活动的建档工作将有“规”可依。 “重大活动档案实行登记制度。新闻单位在重要活动档案保存中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对有关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档案实行‘双套制’,即一套由新闻单位存档,另一套交同级国家档案馆存档。”市档案局局长刘耀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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