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江山市出租车和农村客运班车开始向乘客收燃油附加费,根据收费标准,出租车可在票价外向乘客收取每车次0.50元的燃油附加费;农村客运班车可向乘客收取每人次0.20元的燃油附加费。 由于今年油价上涨,江山市部分客运企业经营成本增加,亏损严重。这次实行燃油附加费,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油价上涨给客运企业带来的压力。 乘客周先生说:“这次开收燃油附加费,每人次增收两角钱,我们旅客表示理解,现在客运企业经营这么困难,油价又这么高。” 据了解,出租汽车和农村客运班车收取燃油附加费是江山市实施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具体方式,今后将视油价变动适时调整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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