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斤鸡蛋,市场批发价起码要2.4元,超市零售价却只要1.39元,零售价明显低于成本价,这种行为不是低价倾销吗?”衢州市区农贸城一位批发商表示了自己的不解和不满。 6月18日,本土零售业巨头世纪联华衢州旗舰店开张营业,和另一大型零售业大润发之间展开了一场“鸡蛋大战”。开业当天,世纪联华鸡蛋卖价3.18元/公斤,第二天,大润发降至2.96元,以低价鸡蛋打招牌的世纪联华不甘落后,将蛋价降至2.78元/公斤,大润发也紧咬其后降至2.4元/公斤。 “今后几天,鸡蛋卖价还会降,1元、0.8元一斤都有可能。”世纪联华衢州店一位姓戴的经理毫不讳言:醉翁之意不在酒,降价,是为了集聚人气。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世纪联华和大润发之间的“鸡蛋大战”,让市区农贸城的部分批发商陷入恐慌——跟着降价,卖一公斤鸡蛋得亏两块钱,卖得越多亏得越大;不跟,客人寥寥无几,实在没生意。 “一斤鸡蛋卖一块三?不可能!”听了这个消息,常山原野土鸡专业合作社秘书长张海军大吃一惊。他说,按目前市场行情,每公斤鸡蛋从养鸡场出来价格起码要4元多,卖得这么便宜,肯定是零售商在贴钱做买卖。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除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和积压商品等商品外,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市工商局法规处一位人士据此认为,世纪联华和大润发两家超市的降价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 业内人士认为,与蔬菜、面包、水果等商品不同,鸡蛋不属于鲜活商品,更不属于季节性商品和积压商品。且在当前的劳动条件和生产效率下,不可能使鸡蛋的生产成本大幅度降价,因此,基本可以认定,上述两家超市鸡蛋的零售价低于成本价。 世纪联华超市一位姓杨的经理表示,世纪联华作为一家全国性的零售连锁店,其所售商品有一定的价格优势是正常的,但由于货源、价格是总部统筹安排的,在衢州店工作的他,并不清楚每公斤鸡蛋的进货价是多少,“有可能零售价和进货价差不多,也有可能零售价比进货价低。” “虽然低价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但由于‘罚者’缺位,查处起来比较困难。”市工商局法规处这位人士说,《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了什么叫不正当竞争行为,却没有明确谁来规范这些行为,立法滞后导致执法尴尬。 市区南孔律师事务所的许正华律师认为,对零售价低于成本价这一现象,还可以引用《价格法》来规范,《价格法》第14条第二款规定:“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他同时表示,认定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权限属于国家和省两级价格主管机关,导致“远水难解近渴”。 据了解,目前实施的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价格法》是上世纪90年代制定的,法律条文有不少计划经济的影子,这些年,随着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渐确立,商业行为不断花样翻新,很多新问题有待于法律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