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日再次对农民建房、农民子女就学及农民进城务工等收费项目开展清理。此次清理未包括政府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 市本级通过清理仅保留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是涉及农民进城务工的收费两项,即暂住证工本费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二是涉及农建房的收费两项,即土地证工本费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证工本费;三是涉及农村中小学的收费两项,即农村小学和初中的杂费、课本费等收费按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办法执行;农村普通高中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择校费等收费,按《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调整学费标准的通知》及《关于下达2004年度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调整择校收费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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