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市本级57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共执行344项行政许可项目。 据悉,我市在去年开展行政许可“四项清理”的基础上,今年鉴于部分单位职能调整,对原由市经委、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门实施的部分行政许可,就其实施主体相应予以调整,并增加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路管理处、盐务局等3个许可实施主体。此外,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作了清理,目前,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非许可审批项目(含为民办事项目)共50项,其审批依据、办事程序和收费情况等均已在各办事窗口及“中心”网页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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