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务部颁布的《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从7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规
定:酒类经营者不准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近日,记者走访了衢州市区的一些
销售酒类商品,发现——酒类商品对未成年人“不设防”。
“家里中午有客人,老妈叫我买两瓶二锅头。”7月22日上午,记者在市区荷
花东路一家便利店里遇到某中学的初一学生小张,店家问都没问,马上拿出,收了
钱,给了酒。记者询问店主,是否知道《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该店主一
脸茫然:“不知道,现在来店里买酒的小孩子不少,总不能一个个盘问年龄吧?”
在环城东路一家私营烟酒零售店里,记者看到店老板正卖啤酒给一个中学生模
样的男孩。记者问了同样的问题,该老板表示也不知道,并坦言:“这实施不了。
我不卖给他,他肯定会找别的店,上门的生意干吗要推掉?” 说着,这位老板指
了指旁边一家饮食店,“你看,那边很多初中生在喝酒嘛。”顺势望去,记者看到
4个一脸稚气的学生在大声猜拳、喝酒。
记者随后走访了市区的其他几家烟酒店,发现均存在出售酒类商品给未成年人
的现象。市中医院急诊部吴主任告诉记者,未成年人酗酒会影响身体的正常发育,
损害肝脏、胃,导致酒精性肝硬化、胃炎、胃溃疡、急性胰腺炎等疾病,严重的导
致脑细胞受损或死亡。柯城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徐荣华也相告,近年来,未成年人因
喝酒失控而导致的案件也时有发生。
鉴于酒类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我市各中小学校学生守则中均要求学生禁止喝酒
。“但是学生校外行为,学校很难管理。”市实验学校一位姓王的老师说,学生喝
酒或多或少受到家庭、社会影响。一些商家不守法经营,加上现在的孩子生长发育
比较快,商家难以判断其身份;其次,有些家长也会让孩子帮自己购买烟酒,这也
增加了孩子购买烟酒的不良现象。
记者致电省经贸委市场运行调节处,该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酒类商品
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属于推荐性标准,不属于强制性标准,目前国家商务部正在制
订实施细则。商务部最近出台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网站上
征求意见,其中也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
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另据了解,从1999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预防未成
年人犯罪法》第15条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虽然有规定,但因为取证难、执法程序繁琐、消费者投诉少等原因,有关部
门没办法对违法供应商进行处罚。”浙江南孔律师事务所叶国平律师说,保护未成
年人远离酒精的侵害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商家、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努力。叶
国平说,西方一些国家严禁商家向未成年人兜售烟酒,一旦发现,处罚力度非常大
。因违法成本高,多数商家不敢以身试法。叶国平还举了一个例子,他有个朋友的
儿子在德国读书,年满18周岁,周一到周五,未成年人根本买不到啤酒,周末也只
是限量供应。
业内人士指出,要实现“严禁向未成年人卖酒”,给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健康的
成长环境,关键要完善法律,增强法律具体操作性,尤其要完善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