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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治替居民当“好管家”


时间:2005-7-26 8:46:32

 
  近日,笔者在江山市城北广场小区见到,昔日垃圾遍地的现象不见了,整个小区整洁如新,楼梯扶手也擦得干干净净,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小区的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周治培说,这是业主自治的结果,小区管理靠大家。
  原来,城北广场小区是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物业管理的,去年底物业管理中断了,从此出现垃圾满地、住户财产失窃等现象。在江城街道和县前社区的帮助下,城北广场小区居民根据有关条例,自我推荐出居民代表,然后通过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由7位成员组成的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费的管理,及聘用、考核清洁工等。
  江城街道办事处主任王之云介绍说,这种业主自治模式,与原来的由街道办收卫生费、雇用清洁工管理的模式相比,更能增加小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促使居民关爱小区的环境,共同创造美好的家园。比如,小区内杂草生长快,清洁工人忙不过来,居民们就自发参与义务拔草。
  据悉,江城街道今年来已有城南社区、西门社区、民声社区、县前社区中的7个小区相继实行业主自治,通过推行业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这种新模式,提升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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