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市委组织部、农办、市科技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第二批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决定在近期开展第二批农村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和在全市所有乡镇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第二批农村工作指导员仍由省、市、县(市、区)、乡镇四级选派,人员数量按照一村一人的原则。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原则上每个单位都要选派1名以上指导员,选派的名额和所驻村基本保持不变。按照省委文件要求,全市134个乡镇(不含街道)全部都要选派科技特派员,其中省级机关单位下派我市32名,市级机关下派35名,县(市、区)下派67名。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单位以农口部门、大中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主;县(市、区)可以根据本地乡镇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派科技特派员,也可根据乡镇特色产业发展的需求,派遣一些工业门类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 农村工作指导员仍然采取下乡驻村的形式,服务期限原则上1年一轮换,驻村期间,指导员党组织关系转到所驻村,工作与原单位脱钩,主要工作在村。科技特 派员采取驻乡联村形式,服务期限原则上为两年一轮换,鼓励连派连任,延长服务期限。服务时间可根据农时季节、实施项目需要和实际灵活掌握,努力做到科学研究与科技推广两不误,但1年之内应有三分之一以上时间驻在乡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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