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2003年在开化、龙游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04年下半年在全市全面推开以来,截止目前,全市农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已达到近160万人,参保率达80.2%,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个人承担资金由各级政府财政支付。据统计,全市已为1620名参保农民报销医药费350万元,人均补助2200元,农民花小钱获保障,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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