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江山扶贫办获悉:江山市出台了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山区农民下山脱贫。 这些优惠政策主要包括:进入市级重点脱贫小区农户搬迁实行补助:零星搬迁农户,每人补助3000元;整村搬迁农户(包括10户以上的自然村),每人补助6000元。凡下山脱贫农户所需的建房用地在脱贫小区内解决,建房用地指标由市统一安排,在计划用地指标内优先确保解决,安置地乡(镇)村按成本价提供搬迁农户的建房用地,农户建房用地按集体用地报批,同时允许在脱贫小区内划出部分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用于出让,出让收入全部用于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凡下山脱贫农户由市林业部门安排(4人以上)4立方米或(1至3人)3立方米的自用材采伐指标;凡下山农户迁移户口后,要积极鼓励土地经营权流转,原承包的山林、土地可以继续经营,也可以转包给他人经营。对整村搬迁的原居住村委会经乡镇政府向国土部门提出宅基地整理申请,国土部门应予立项,乡镇政府负责,村委会组织实施,项目竣工后国土部门组织验收,按照标准给予补助。脱贫小区的收费 ,市级(含市级以下)收取的有关小区建设的行政性收费全部免缴,服务性的收费按当地标准50%以下收取,免收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 |